根據我校教育事業發展和人才隊伍建設需要,按照國家和省有關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規定,揚州市職業大學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具備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2024年揚州市職業大學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條件簡介表》(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附后)中各崗位所規定的具體資格條件。
(五)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年齡40周歲(1983年1月30日及以后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齡計算參照此方法進行)及以下。如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者報考,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如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者報考,年齡可放寬至50周歲。
報考緊缺急需崗位(招聘崗位代碼為:02、11、12、14)的人員,年齡可再適當放寬(不超過5歲)。
(六)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我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符合回避要求及招聘公告規定的其他條件。
現役軍人,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4屆畢業生,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不得報考。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自公告發布之日起接受報名,報名采用網絡方式進行。應聘人員在揚州市職業大學網站(www.enviro-controls.com)下載報名信息表,按崗位要求如實填寫本人信息后,將報名表電子檔及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電子版發送至郵箱:yzszydx@126.com。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應聘人員提供虛假報考信息及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面試資格乃至聘用資格。
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3個工作日后,可通過郵箱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即為報名成功,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
本次招聘崗位不限開考比例,在公告發布7個工作日之后,根據報名情況適時啟動面試程序,具體時間、地點以揚州市職業大學通知為準。本招聘為長期招聘,未招滿的崗位繼續接受報名,報名截止時間可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崗位招滿即止。招聘動態和崗位空缺等情況及時公布。
面試前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
如應聘人員對本人資格審查未予通過有異議的,可及時向揚州市職業大學進行陳述、申辯。
(二)面試
面試主要考核考生專業知識水平、教學科研能力、與學校專業的吻合度及發展潛力等,以試講和專業答辯等形式進行,由揚州市職業大學組織實施。應聘人員應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
面試采用百分制計分,設7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體檢環節。
(三)體檢
根據入圍考生面試成績,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工作由揚州市職業大學統一組織,按有關規定實施。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規定執行。
(四)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的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招錄有關考察(政審)規定組織實施。
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現計劃缺額時,均按該崗位考生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名單按規定在相關網站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和考生監督。
(六)聘用
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按規定權限、程序備案后,辦理有關聘用手續。擬聘人員如與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聘用協議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勞動等關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負責處理。
因資格審查或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應資格時,及時告知考生取消資格決定的內容及依據等。
聘用工作按照事業單位崗位聘用有關規定執行。
三、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員實行6個月試用期制度(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按規定解除聘用合同。
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聘用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可享受一次性購房補貼和科研啟動費等待遇,具體標準一人一議。
四、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有關政策和工作紀律。做到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的監督,增強招聘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舉報電話:0514-80978061。邀請市紀委市監委等部門對招聘工作全過程進行檢查、監督。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立監督舉報電話:市紀委市監委0514-12388,揚州市紀委市監委第十一派駐紀檢監察組0514-87370655,揚州市職業大學0514-87973002。
五、本公告中“以上” “以下” “以前” “以后”均包括本項,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六、本公告由揚州市職業大學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14-87697098
附件一:2024年揚州市職業大學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條件簡介表.xls
附件二:2024年揚州市職業大學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信息表.docx
附件三:2024年揚州市職業大學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考指南.doc
揚州市職業大學
2024年1月30日